MZ∕T 167-2021 儿童福利机构社会工作服务规范(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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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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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03.080,CCS A 16 MZ,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行业标准,MZ/T 167—2021,儿童福利机构社会工作服务规范,Social work service specification in child welfare institution,2021-03-11 发布2021-03-1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发布,MZ/T 167—2021,I,目次,前言III,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1,3.1 儿童福利机构社会工作服务. 1,3.2 儿童福利机构安置服务 1,4 服务原则..1,4.1 利益最大原则. 1,4.2 伤害最小原则. 2,4.3 永久安置优先原则.. 2,4.4 全程服务原则. 2,5 基本要求..2,5.1 组织管理.. 2,5.2 人员要求.. 2,5.3 安全管理2,6 服务内容..3,6.1 儿童评估.. 3,6.2 家庭招募.. 3,6.3 家庭评估.. 3,6.4 儿童辅导.. 3,6.5 家庭培训.. 3,6.6 融合服务.. 4,6.7 跟进服务.. 4,6.8 儿童保护.. 4,7 服务流程..4,7.1 入院接案.. 4,7.2 安置需求评估. 4,7.3 安置服务计划. 5,7.4 安置服务介入. 5,7.5 安置服务跟进. 6,7.6 离院结案.. 7,8 服务方法.,MZ/T 167—2021,II,附录A(资料性) 儿童入院信息登记表..11,附录B(资料性) 儿童入院预估记录表.. 13,附录C(资料性) 儿童安置需求记录表.. 14,附录D(资料性) 安置服务计划书.15,附录E(资料性) 收养申请表 16,附录F(资料性) 收养评估家访记录表.. 17,附录G(资料性) 收养评估面谈记录表..18,附录H(资料性) 收养融合记录表.19,附录I(资料性) 寄养家庭申请表.. 20,附录J(资料性) 寄养家庭评估记录表 21,附录K(资料性) 寄养家庭培训记录表..22,附录L(资料性) 儿童福利机构安置记录表 23,附录M(资料性) 收养跟进服务记录表. 24,附录N(资料性) 寄养跟进服务记录表..25,附录O(资料性) 儿童福利机构跟进服务周记录表26,附录P(资料性) 儿童福利机构跟进服务季度综合记录表 27,附录Q(资料性) 儿童福利机构跟进服务年度综合记录表28,附录R(资料性) 结案评估记录表.29,附录S(资料性) 结案记录表 30,附录T(资料性) 档案封页. 31,附录U(资料性) 档案目录清单..32,附录V(资料性) 档案封底.33,附录W(资料性) 督导记录表..34,附录X(资料性) 社工督导记录表.35,参考文献.36,MZ/T 167—2021,II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民政部儿童福利司提出,本文件由全国社会工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34)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宁夏回族自治区儿,童福利院、郑州市儿童福利院、无锡市社会福利中心,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褚晓瑛、王翠萍、马尚竹、崔焱、童小军、杜勇、范篆玲、李燕、,侯晓学、管华盈、陈国梅、曲正、王金元,MZ/T 167—2021,1,儿童福利机构社会工作服务规范,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儿童福利机构社会工作服务的服务原则、基本要求、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方法和督导,本文件适用于民政部门主管的儿童福利机构开展的社会工作服务,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MZ 010-2013 儿童福利机构基本规范,MZ/T 058-2014 儿童社会工作服务指南,3 术语和定义,MZ 010-2013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社会工作服务social work service,社会工作者秉持儿童权利理念,针对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儿童(以下简称“儿童”),的多样化和个性化需求,运用儿童社会工作理论知识和方法技巧,帮助儿童发挥最大潜能、,实现最大利益而开展的工作,3.2,安置服务placement service,社会工作者以儿童能够进入永久性自然家庭为首要目标,根据儿童需求,协调养育、医,疗、教育、康复等专业团队,主要依托收养、寄养、类家庭和机构安置等安置方式,促进儿,童进入最有利于其健康成长的环境而开展的工作,4 服务原则,4.1 利益最大原则,社会工作者应以儿童为中心,从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和利益出发提供专业服务,最大限度,保障儿童权益,[来源:MZ/T 058-2014,4.2],MZ/T 167—2021,2,4.2 伤害最小原则,社会工作者在工作中如果无法避免造成伤害,尽量选择对儿童造成最小伤害的方案,或,者是最容易从伤害恢复的方案,[来源:MZ/ T058-2014,4.3],4.3 永久安置优先原则,社会工作者在服务过程中,应以儿童能够永久进入自然家庭,获得法定监护人照料和稳,定生活环境为首要服务目标,4.4 全程服务原则,儿童福利机构应确保每名儿童从入院到离院始终有社会工作者提供专业服务,5 基本要求,5.1 组织管理,5.1.1 儿童福利机构应设置社会工作部门或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负责为儿童提供安置服务,每一名社会工作者服务的儿童人数不宜超过40 名,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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